无障碍浏览 | 繁體中文 | 人力资源系统
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业务领域 和谐企业 信息公开 职业发展 服务专区
新闻中心
通知公告
集团要闻
媒体聚焦
新闻快讯
国资动态
专题专栏
行业动态
企业刊物
首页>> 新闻中心>>行业动态
【中国建设报】国资委、住建部等四部门发文剥离国企办市政、社区管理等职能
发布日期:2017-06-27 字号:[ ]

  近日,国资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、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》,重点如下:
  一、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、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,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、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,移交地方政府管理。
  二、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、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。
  三、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,承担生活供水、供热、污水处理、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,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。
  四、2018年起国有企业不再承担已移交的市政设施相关费用。
  五、国有企业办市政、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涉及的资产,依据相关规定,实行无偿划转。
  六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指导推进社区治理,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机构为移交社区居民提供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(月博三局供稿)

 

 

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】
上一篇:【中国经济周刊】“一带一路”下中企“走出去”如何抵御海外风险 下一篇:【中国新闻网】河北发布预计投资6000亿元的交通体系“十三五”规划

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帮助中心| 月博发展纪委监督举报| 账款拖欠事项信访投诉| 信访投诉方式
© Copyright 2014-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| TEL:010-88082922
办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月博大厦A座19层 邮政编码:100037